远安县荷花镇基层工会经费实行委托集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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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明忠,李达明.远安县荷花镇基层工会经费实行委托集中管理[J].工友,2007(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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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明忠 李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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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远安县荷花镇17家磷化工非公企业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在此基础上组建的“荷花镇工会联合会”于今年年初成立,并制定了(《联合会章程》,《章程》第五章“工会经费”作了如下规定:“县总工会向基层工会返回的工会经费(即职工工资总额的1%)中,20%作为联合会工作经费,10%作为对基层工会责任制考核经费,70%返回基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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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经费 远安县 集中管理 荷花 工会联合会 基层工会 《章程》 责任制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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