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
| |
作者姓名: | 江焕湖 |
| |
摘 要: | 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这一科学论断,是对于我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深刻揭示。判断社会主义制度完善或不完善,必须有一个客观标准。如果离开客观标准,从某种观念出发进行判断,就难免陷入主观随意性。那末,什么是判断社会制度完善或不完善的客观标准呢?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