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两尽:晚明珠江三角洲地方官吏调解田土纠纷纪实——以《盟水斋存牍》争坦案为中心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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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燕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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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广东广州,51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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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中后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沙田开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因新生沙坦的归属权而起的诉讼案件日趋增多,在《盟水斋存牍》著者任期的短短四年内就记录了20余起争坦案。在无相应明细法律条文可供参考的情形下,地方官吏在审判争坦案件时有较大的个人发挥空间,其主观判案理念就成为影响案件审判的主要因素。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地方官员往往选择争议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置原则,《盟水斋存牍》作者提倡的"平允"思想就是其中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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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盟水斋存牍》 争坦案 公平 成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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