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资源法律保障机制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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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孝辉, 单平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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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 [2]东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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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制度研究”与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私法视野下的水权配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4CFX046、13CFX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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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有自然生态资源法律规范和生态补偿制度主要体现为公法性质,存在结构性缺陷,亟需利用公益性私权解决生态保护中存在的自然资源产权私权性与用途管制公权性的冲突问题,创新生态补偿银行、碳汇交易、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生态产品认证等私法途径,健全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机制等重构系统化的自然生态资源法律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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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生态资源 生态补偿银行 保护地役权 碳汇交易 公益性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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