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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
摘    要:《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已由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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