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商标图样和商品包装上加注汉语拼音字母的联合通知 |
| |
摘 要: | 积极地推行汉语拼音字母,辅助语文教学和推广普通话,以适应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的需要,这是当前文字改革的首要任务。目前汉语拼音字母已在全国中小学校普遍教学,山东、河北等省并用来作为巩固扫盲成果的辅助工具,这就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汉语拼音字母造成了有利的条件。商标和商品包装是广大人民日常接触的东西,在商标和商品包装上加注汉语拼音字母可以使这套字母深入群众,家喻户晓。这对我国文字改革工作,将起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此,我们就加注拼音字母的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的规定,希各地参照执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