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海关对进境税收政策有所调整
摘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1996年4月1日起,除对我国驻外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援外人员和远洋船员进境行李物品免税的规定暂予保留外,其他各类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物品,由海关按规定予以征税放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