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彭宇案”——以德沃金相关理论为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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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朗,王绪花.浅议“彭宇案”——以德沃金相关理论为切入[J].法制与社会,2011(18):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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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朗 王绪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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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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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的彭宇案作为一起嗵德官司”一度引起社会各界轰轰烈烈的争议和讨论。按照法理学家德沃金的理论,该案件的争议应当是关于事实的争议,并不是政治道德和忠实的双重争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规则,在证明标准方面,法官判决依据的“社会情理”不符合“优势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在证明责任方面,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的事实的真实性之时,原告方作为引起诉讼的一方,有责任证明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否则就会承担的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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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官司 事实争议 证明标准 证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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