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深化检察改革的两个着力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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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峰.浅议深化检察改革的两个着力点[J].法制与社会,2011(23):16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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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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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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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我国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是无产阶级专政下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模式的合理替代,自身监督是防止检察权异化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有助于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正当履行。深化检察改革必须紧紧抓住这两个着力点,探索并强化一种广义的法律监督,并着力建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合一的自身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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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改革 法律监督 自身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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