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伤伪装他伤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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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钢城,石彩虹.自伤伪装他伤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一起[J].刑事技术,2003(2):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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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钢城 石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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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0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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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医临床鉴定工作中,可遇到自伤伪装他伤的案件。其目的是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和企图而实施自伤并伪装他伤现场的行为,亦可称之为造作伤。造作伤给法医鉴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但造作伤有其固有的规律可循。如果我们能够正确认识和掌握其规律,就不难辨别其真伪。笔者曾遇一例自伤伪装他伤的案件,由于法医鉴定工作认真细致,反复勘查现场,细致了解案情,终使案件告破。现予报道,供同行参考。1案情简述黄某,男性,54岁,某市火葬厂临时聘用的夜勤工人。1999年5月2日晚21时,黄某前去派出所报案称:本人于当日下午19时40分在火葬厂值班时,遇3名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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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伪装他伤 鉴定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3)02-0061-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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