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为鼓励代表积极履行职务,出台了对代表履职情况考评、考绩办法,有的还把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优秀的,在人代会上表彰;不称职的,常委会将建议其辞去或依法罢免其代表职务。有人认为,这一做法类似行政机关考评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肯定,作出这些规定的动机是良好的,这些做法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大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务,有的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这种类似行政机关考评机关工作人员的做法,却不符合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及代表法的规定。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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