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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动向 关系公众利益的商品及服务价格 要大众听证 8月1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以下称《听证办法》)正式实施。价格听证会由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组成人员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代表、经济技术专家、学者、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在《听证办法》实施后,消费者代表将明显增加,估计这一比例会提高到40%。要进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重要的公用事业,如公共交通、邮政、电信、城市给排水、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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