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地方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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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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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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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确立地方立法权限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立,对地方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广泛领域积极进行规范化调整,促进了各方面社会关系的有序发展。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地方立法十分活跃,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和制度的影响,地方立法在立法观念、立法规划以及地方立法解释等环节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适应市场经济,转变旧的立法观念转变!日的立法观念,对地方立法适应市场经济至关重要。长期以来,与计划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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