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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辨析
作者姓名:黄晓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干部法学硕士,100040
摘    要: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但实务中部分案件由于主体、行为方式与条件等方面因素,导致在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的定性模糊。

关 键 词:职务侵占罪  盗窃罪  《刑法》  定罪处罚  行为方式  单位  财物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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