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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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宗河.地方政讯[J].中国民政,2006(10):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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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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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民办函2006]48号),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通知要求,分配救灾捐赠款物要严格按照援助者的意愿,要坚持专款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除定向捐赠外,所有捐款一律用于灾民生活安排和帮助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救灾捐赠款物的发放要做到统筹安排,重点使用,不得平均发放。要及时将救灾捐赠款物发放给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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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捐赠款物 民政部门 统筹安排 舞弊问题 救灾 民政厅 湖南省 灾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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