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刘萍问:我和妻子是在3年前结婚的,婚前我们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万一将来离婚,则财产一人一半,孩子由我抚养。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对很多问题都无法统一认识,经协商,我们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财产和儿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却产生了分歧。妻子不同意按原来的协议办,她认为我这几年经商亏本,非但没赚钱反而使家里倒贴了不少,而她在银行工作,收入高又稳定,分财产时应该多分,且儿子还不满一岁,理应由她抚养。请问,婚前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会认可该婚前协议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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