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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一师党委重视工会财务工作
摘    要:近日,农一师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作用的意见》,对工会财务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工会经费要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必须按“专户储存,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的规定办理,不得采取单位内部转账和提取经费另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依法做好工会资产处置。由工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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