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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法医学
作者姓名:黄瑞亭  陈新山
作者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 福建福州350003(黄瑞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湖北武汉430030(陈新山)
摘    要:从1904年清末修定法律到今天,中国法医学整整走过百年历程。百年来,无论法医学教育、科研和检案,还是立法和法医体制建设,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下面列举十事,回顾百年历史。1检验学习所1904年,清政府设立法律馆,由沈家本(Shen Jiaben 1840~1913)主持修订法律,于1907年完成《大清新刑律》。该草案否认了沿袭千余年的“仵作”验尸历史,明确提出鉴定人应由“有特别学识和技术”的人充任,“判定加害人健康状态有无精神病或有无血痕之类”由“医师或理化学者”担任。这是中国法医史上首次确定法医的法律地位。1909年,清政府建立“检验学习所”…

关 键 词:法医学  中国近代史  法医学史  司法鉴定
文章编号:1001-5728(2005)05-0318-02
修稿时间:200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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