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制度在各地农村普遍建立以后,农村权力结构发生重要的变化,即从党支部一元化领导模式向党支部和村委会并存的二元权力模式转变.从各地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情形看,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构成的二元权力结构中,两者的角色功能界限模糊不清,二者的权责在发生互动关系时经常重合,由此导致了村民自治进程中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磨擦与矛盾,这既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充分实现,也不利于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和体现.因此,重新审视、调适和转换村级党组织的角色功能,日益成为乡村社会变迁的客观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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