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第九讲 概述美国联邦党人的法律思想
作者姓名:张宏生
摘    要:<正> 美国独立战争以后不久,华盛顿应邦联国会的邀请,亲自主持了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达次会议讨论和通过了美国新宪法。按法律程序规定,这部宪法应提交十三个州分别批准,其中只要有九个州的同意,宪法就能生效。在各州批准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场政治上的大论战。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57—1804),詹姆斯·麦迪逊(1751—1836)、约翰·杰伊(1745—1826)三人为代表,他们自称为联邦党人,在纽约报刊上用"普布利乌

关 键 词:制宪会议  联邦政府  汉密尔顿  美国宪法  新宪法  法律思想  麦迪逊  政府权力  联邦宪法  联邦党人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