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结构与教师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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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杰弗里·C·哈泽德,罗向阳.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结构与教师结构[J].中外法学,1987(5):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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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杰弗里·C·哈泽德 罗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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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尽管人们倡导教育改革由来已久,然而,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结构并无多大变化。同时,如果再不认识到并处理好课程设置结构与教师结构的辩证关系,我相信,这一问题将来也不会有根本变化。实践证明,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结构是其教师结构的产物,课程设置的前提、结构以及实施问题,无不与其教师结构休戚相关。为改革教育以适应现代社会迅猛发展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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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课程设置结构 教师结构 教育改革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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