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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若干新颖之处
作者姓名:
曾东红
摘 要:
<正>《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无论是内容还是立法技术上都是比较成功的。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方法上,《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新颖之处: 1.突出了科技领域的特殊性,强调科委与专利机关在合同争议解决中的权威性。《实施条例》第118条规定,仲裁机关对涉及技术成果权属以及技术成果完成者权利的争议,应当委托有关科委或者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结论后裁决。该条例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无效技术合同时碰到类似情形亦作了类似的规定。这是中国合同立法第一次明确强调专门机关对公正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性。
关 键 词:
立法技术
无效技术合同
争议解决
技术成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专门机关
解决方法
技术合同法
实施条例
仲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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