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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法院对家庭案件的几种处理办法
引用本文:许源远.苏联法院对家庭案件的几种处理办法[J].中外法学,1986(1):17-19.
作者姓名:许源远
摘    要:<正> 家庭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性质,这类案件的含意更为广泛,它除了离婚案件外还包括遗产、分家、子女抚养教育等一系列案件。有的人认为,即使最复杂的任何一个民事案件都要比刑事案件容易审理,这是一种偏见。当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的确没

关 键 词:家庭案件  人民法院  抚养教育  思想工作  苏联法  处理办法  系列案件  离婚案件  子女教育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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