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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法院对家庭案件的几种处理办法
引用本文:
许源远.苏联法院对家庭案件的几种处理办法[J].中外法学,1986(1):17-19.
作者姓名:
许源远
摘 要:
<正> 家庭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性质,这类案件的含意更为广泛,它除了离婚案件外还包括遗产、分家、子女抚养教育等一系列案件。有的人认为,即使最复杂的任何一个民事案件都要比刑事案件容易审理,这是一种偏见。当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的确没
关 键 词:
家庭案件
人民法院
抚养教育
思想工作
苏联法
处理办法
系列案件
离婚案件
子女教育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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