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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少年司法制度
作者姓名:戴燚云
摘    要:<正> 一、少年法制史《少年福利法》和《青少年刑法》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特别法。它有着比较深刻的历史背景,早在1532年的刑法典中就为处理少年案件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此后,德意志帝国各州的法律纷纷提高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1871年的刑法典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全国统一规定为12岁。1923年的青少年刑法制定以后,又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14岁。

关 键 词:法官  未成年人  少年司法制度  惩罚性措施  青少年犯罪  少年法庭  刑事责任年龄  检察官  普通刑法  少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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