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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法学家简介
摘    要:<正> 霍布斯(1588—1679)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生于马姆斯拍利,早年入牛津大学,研究数学和哲学。曾任皇太子查理世二世的老师。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著作以《利维坦》最为重要,其他还有《论公民》、《人性论》、《国家论》等。主要思想是维护君主专制。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应将个人自然权利交付统治者,君主制在所有政体中,是最为优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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