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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司法的演变
作者姓名:李美勤
摘    要:<正> 在美国,公司在各类企业中并不占数量上的优势,但就其经济和资金实力来讲,却是占统治地位的。公司法以及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是联邦政府、州政府干预、管理经济,以保障大大小小的公司沿着一定的轨道正常运转、有秩序地进行竞争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美国公司法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公司法基本上是州的法律。国会可以按照宪法,规定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向联邦政府注册。但实际上,除了象国家银行这样的少数特定情况外,在联邦注册的例子极小。美国有五十二个司法地区(五十个州、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波多

关 键 词:联邦政府  美国法律  国家银行  美国公司法  特拉华州  管理经济  国际贸易  美国经济  政府干预  特许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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