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环境法在调整由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时,比较多地涉及经济活动、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各个国家的法律,因政治、经济、社会情况不同而互有差异。但在环境法领域,由于存在某些反映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共性问题,使得一些国家的法律规范大体相同,并逐渐形成某些通用的法律制度。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开始较迟,对国外环境法中的基本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将有一定借鉴作用。本文着重对下列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作一概括介绍:(一)土地利用规划;(二)环境影响评价;(三)许可证制度;(四)经济刺激手段;(五)污染案件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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