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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校教育法(续)
引用本文:
沈重.日本学校教育法(续)[J].中外法学,1983(4):75-81,49.
作者姓名:
沈重
摘 要:
<正> 第五章之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目的)第七十条之二高等专科学校以传授高深专业技术和培养学生职业所必需的能力作为目的。(学科)
关 键 词:
幼儿园
聋哑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规定
养护
学校设置
学校教育
高级中学
各种学校
盲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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