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裸聊"司法定性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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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小会.关于网络"裸聊"司法定性的几个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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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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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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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指出以牟利为目的"一对一"、"一对多"、集体"裸聊"以及在"裸聊"中组织淫秽表演的方式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裸聊"的视频流不属于淫秽物品,所以"裸聊"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裸聊"的淫秽活动属于"淫乱","裸聊"的虚拟空间属于聚众淫乱罪的聚众空间,所以"裸聊"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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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裸聊” 社会危害性 淫秽物品 聚众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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