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与物权法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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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珍珠.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与物权法的衔接[J].法制与社会,2012(11):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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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珍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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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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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经出台,便引发全民大讨论,尤其是有关房产归属的规定令许多人感到不满。本文将针对大家的争议点分析此次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从本次司法解释对于物权法相关制度的引用,阐述婚姻法与物权法恰当衔接的必要性以及二者应当如何恰当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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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房屋所有权 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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