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检察技术参与基层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探讨
引用本文:王晟明.检察技术参与基层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2(12):209-210.
作者姓名:王晟明
作者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检察机关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属性,社会管理创新实质上是管理方法的创新,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就是法律监督手段的创新.检察机关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中实现规范化、科技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检察技术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

关 键 词:检察技术  基层检察院  社会管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