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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香港地区与内地海上保险制度中有关保险利益规定的不同
引用本文:迟晓夏.论香港地区与内地海上保险制度中有关保险利益规定的不同[J].法制与社会,2012(13):26-27.
作者姓名:迟晓夏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摘    要:由于航海运输具有难以预料的风险性,海上保险制度一直是海上航运事业顺利进行的护身符,本文通过对比香港地区“海上保险务例”与内地保险法上有关保险利益规定的不同,旨在提出一些可供借鉴的先进立法经验,以更好的促进我国的海上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关 键 词:海上保险制度  保险利益  界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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