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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我国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配置
作者姓名:杨用才
作者单位:湖北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基金项目:“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
摘    要:《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我国采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实施之后采用的是一种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辅的多重归责原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不宜作"不可推翻的推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下,因果关系由被告方举证。医疗机构不管是"销售者"还是"使用者"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原则不宜适用医疗损害责任。

关 键 词:医疗损害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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