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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引用本文:梅晓兰,陈静.受胁迫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有权请求法院撤销[J].当代广西,2009(11):55-55.
作者姓名:梅晓兰  陈静
摘    要:【案情】侯某系南宁市某银行的职员。2006年,丁某到侯某所在的营业部购买基金,二人相识。之后,侯某介绍丁某购买了广西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原始股份。后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封,丁某交纳给该公司的钱血本无归,便多次找到侯某要求侯某赔偿其损失。

关 键 词:显失公平  合同  胁迫  撤销  法院  科技开发  公安机关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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