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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单位立功若干问题辨析
作者姓名:孙国祥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摘    要:现行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犯罪单位立功,但总则规定的立功制度,可以也应该适用于犯罪单位。犯罪单位立功,必须体现单位意志,为了单位利益。犯罪单位立功一旦认定,应有整体性的效果,所有因为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成员,都可以获得相应的从宽处罚。

关 键 词:立功  单位立功  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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