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限期拆除敬亭山某茶场违法建设的案例评析
作者姓名:熊鸣放
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
摘    要:一、案情简介2011年4月2日,宣城市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反映敬亭山茶场一分场朱某房屋是违法建设。经立案调查,在宣城市规划局的协查下,认定当事人朱某于2006年在原建筑面积约107.32平方米土基房的基础上进行翻扩建,建设的两层砖混结构,面积为396.8平方米的建筑属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第一层四间213.79平方米,第二层三间183.01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宣城市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关 键 词:违法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宣城市  敬亭山  拆除  砖混结构  决定书  当事人  行政执法  茶场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