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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条款之效力
作者姓名:申建平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基地
摘    要:<正>债权让与的事实一经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也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受让人的法律地位即得以确定。因此,让与通知使受让人取得对抗其他受让人的效果,并使受让人对受让债权能够得到债务人的履行产生合理信赖。同时,由于债务人在债权让与中处于被动地位,为避免债权让与在未经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而受到不当损害,许

关 键 词:债务人  受让人  抗辩权  债权让与  让与人  让与通知  信赖利益  消费者  债权人  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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