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这些特殊人群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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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全息.如何为这些特殊人群办理公证[J].中国公证,2008(5):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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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全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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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拉丁属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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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公证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听力、语言等存在障碍的特殊人群.主要包括听力障碍者、说话障碍者、聋哑人、文盲、盲人、不通语言者等.他们的表达缺陷往往会影响其内心意思的充分表达,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进而导致出具的公证书效力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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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殊人群 公证 听力障碍 合法权益 证书效力 聋哑人 语言 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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