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财产权利的对抗力规范——从继承中的财产法规则谈起
作者姓名:张凇纶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基金项目:第5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财产法哲学:历史、现状与未来》(项目号:2012M51017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传统财产法往往忽视了继承法。继承作为财产权利的分配,必然受到既有财产权利结构的制约与影响。从继承领域看,现有大陆法系的财产法存在重大缺陷。根本原因在于,其权利效力以权利性质为标准,呈现出全有全无的绝对主义特点,太过刚性;权利的对抗力取决于抽象的权利性质,造成了严重的立法垄断,无法保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中国财产立法应当借鉴英美财产法的相对主义对抗力立法,放弃传统的家长主义观念,以知悉义务为核心,借助证明责任等技术规范,重构权利的对抗力规范。

关 键 词:继承法与财产法  财产权利的对抗力  证明责任  知悉义务  立法垄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