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村民李朝友向派出所报 案,不料搅了乡党委书记、派出 所所长等人正在酣战的牌局, 派出所所长为此怒发冲冠,向 报案人大腿连开了4枪。然而, “枪击村民”专案调查组却号召 公、检、法“统一口径”,层层作 假,给报案人定性为“寻衅滋 事”。报案人李朝友最终被判处 有期徒刑1年。 出狱后,李朝友开始了漫 漫上访路。直到3年后,在中央 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检等有关 部委领导的批示下,法院重新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使案情终 于真相大白。2005年3月24日,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再审判决,宣告李朝友无罪。 2005年7月19日,拖着六级 伤残身体的李朝友因“冤枉服 刑一年”,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赔偿委员会提出了赔偿书面 请求,请求赔偿数额不低于公 安机关已经赔偿的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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