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当成侵权“挡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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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兴祥.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当成侵权“挡箭牌”[J].中国工运,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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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兴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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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总工会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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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在一家有一定规模的私营纺织企业调研时了解到,该企业员工们对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反映较大。企业主对此的解释是:员工加班是给加班费的,企业员工的总收入已经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该企业主如此理解工资标准实在令人惊异。同时也说明了问题:政府为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而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有些私营企业中却成了侵犯职工权益的“挡箭牌”。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现在有的企业千方百计在劳动定额上作文章,想办法压低职工的劳动报酬。在部分纺织企业中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职工虽然经常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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