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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曹娥江水环境治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绍政办发〔2015〕88号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曹娥江水环境治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为进一步改善曹娥江水环境质量,落实属地政府(管委会)对区域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曹娥江"河长制"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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