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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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汕府办[2015]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26日汕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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