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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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晋建市字[2015]18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企业:为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推进我省监理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监理服务费管理(一)放开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监理取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原《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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