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3年12月16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性建设,建立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一、双周协商座谈会是市政协定期邀请各界别委员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的重要形式,是沟通思想、增进共识、民主协商、凝心聚力的协商平台。二、双周协商座谈会坚持广开言路、求同存异、民主协商、集思广益,鼓励各界别委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三、双周协商座谈会由市政协主席成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四、双周协商座谈会的议题,由办公厅商同委员学习和联络室、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政协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