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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批判
摘    要:1993年制定的“消法“已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仅以是否自己花钱购买商品或服务作为消费者的唯一标准,仅以传统商业服务业中的流通商品作为是否“商品“的衡量标尺,显示了法律的滞后.各地医患纠纷、房地产、旅游及公用服务事业领域的纠纷,让人们去反思一个问题,<消法>能真正保护消费者吗?到底谁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遭遇的法律尴尬让我们如何应对?加入WTO后,中国的消费者维权运动该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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