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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规范
摘    要:一、一般规定1.采用脚注,连续注码。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六角括号注明国籍。2.原则上,对作者的介绍仅在页下注明单位、职称。不需要注明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头衔以及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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