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斯大林说:“干部决定一切”。干部是机关、团体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因此,选好每一名干部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件非常严肃的大事。《廉政暸望》第四期、第五期就这一问题刊登几篇佳作,的确说到了不少人的心坎上,大凡有干部经历的就会有共鸣。选干部历来都以德才兼备作为标准,而在一些地方执行组织人事政策上对“干部年轻化”理解发生了偏差, 而以“年龄”年轻化作为选拔干部的硬杠子、死杠杆,任其发展下去,实在让人担忧。国家《宪法》只规定年满45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可以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要求在政治上、经济上、阅历上的丰富,而且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威望,德高望重,只有到一定年龄的人,才可能具备。除此外,我国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什么30岁以下才可以提为正科级干部,35岁以下才可以提为正处,40岁以下才可以提拔为正厅。一些地区、部门却把“年龄”年轻作为选拔干部“年轻化”的硬杠杠,已成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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