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政行为治愈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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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违法行政行为治愈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英美法系国家虽然没有冠以治愈名称的制度,但却存在着类似的理论和实践。无论大陆法系抑或英美法系国家,对违法行政行为,均非一概撤销,否定其法律效力。基本一致的做法是,对违法行为追求的公益与其侵害的法益比较,根据优先保护的利益决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此基础上,除法国外的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多采取成文立法规定治愈的进路,而法国及英美法系国家则依靠判例形成了另一条进路。我国应通过成文立法明确规定治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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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System of Cure of Illegal Administrative 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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