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作品应该纳入著作权法调整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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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庚.时事新闻作品应该纳入著作权法调整范畴[J].电子知识产权,2006(7):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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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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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知识产权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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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媒体事业发展非常迅速,媒体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各媒体之间、时事新闻作品作者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有关时事新闻作品侵权的纠纷也大量涌现,而且这种纠纷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无论是在新闻界还是在法律界,都引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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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作品 著作权法 时事 范畴 诉讼资源 媒体 纠纷 法律界 新闻界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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